隨著《菸害防制法》於 2023 年修正施行,加熱式菸品(Heated Tobacco Products, HTPs)正式被納入嚴格管理。本文將從 進口販售、使用限制、審查程序、廣告規範與適用法規 五大面向,完整說明目前台灣對加熱式菸品的法律現況。
一、加熱式菸品的法律定位
依據衛生福利部修正後的《菸害防制法》,加熱式菸品已被列為「指定菸品」,不同於電子煙(已全面禁止),但必須符合更嚴格的事前審查與管制制度。
重點結論:
未經核准的加熱式菸品 = 非法
並非「灰色地帶」
二、進口與販售規範(最關鍵)
1️⃣ 事前審查制度
依規定,業者在製造或進口加熱式菸品前,必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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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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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國民健康署審核通過後
👉 才能申請菸品製造或輸入許可
2️⃣ 合法上市條件
截至 2025 年下半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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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 2 家國際菸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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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14 項加熱式菸品(含菸彈與必要裝置),其中terea煙彈在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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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「有條件審查」
➡️ 僅限通過審查並取得許可的品項,才能合法販售
3️⃣ 未通過審查的法律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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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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❌ 不得製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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❌ 不得進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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❌ 不得販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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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者可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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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菸害防制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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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菸酒管理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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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最高可處 500 萬元以上罰鍰,並沒入產品
三、旅客攜帶與個人進口規定
❗ 重要提醒(常見誤區)
即使是「自用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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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不得攜帶加熱式菸品入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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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明確規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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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限傳統紙菸、菸絲、雪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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❌ 加熱式菸品不適用免稅或隨身攜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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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攜帶入境仍屬違法,會被沒入並裁罰
四、公共場所使用限制
使用規範是否與紙菸相同?
✔️ 是
一旦合法上市後,加熱式菸品的使用規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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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比照傳統紙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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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入《菸害防制法》禁菸場所管理
禁止使用場所包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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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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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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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眾運輸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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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工作場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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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場、餐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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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數室內與特定室外公共空間
📌 各地衛生局明確表示:
「任何形式的菸品(包含加熱菸)在禁菸場所使用,皆屬違法。」
違規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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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用違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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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鍰 2,000~10,0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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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府可加強取締
五、地方自治條例補充規範
以台北市為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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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《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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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學校 50 公尺內販售加熱式菸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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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者最高可罰 5 萬元
👉 各縣市可制定更嚴格的地方規範
六、廣告、電商與社群行銷管制
1️⃣ 全面禁止廣告與促銷
依《菸害防制法》第 12 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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❌ 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或促銷菸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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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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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展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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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群貼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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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箱影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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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心得分享(具促銷性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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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️⃣ 電商與網路販售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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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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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驗證年齡的販售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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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商店直接銷售加熱式菸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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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已與電商平台合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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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除 上萬筆違法廣告與商品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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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 即使是「轉貼、介紹、心得」,若被認定為行銷,仍可能違法
七、審查與許可程序說明
管制機制重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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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熱式菸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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❌ 不屬於藥品或醫療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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✔️ 屬《菸害防制法》中的「指定菸品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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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流程簡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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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者準備健康風險評估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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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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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通過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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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可申請製造或輸入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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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產品需貼附政府核發標章
八、適用法規總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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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菸害防制法》(112 年修正,2023/3/22 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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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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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菸酒管理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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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方自治條例(如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)
九、整體結論(可放文章結尾)
在台灣,加熱式菸品不是全面合法,而是「高度管制、有條件合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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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通過衛福部審查的產品,才可合法上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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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核准產品的進口、販售、攜帶與宣傳,皆屬違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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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行為仍受禁菸場所全面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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